1)零件图纸上的热处理技术要求是指成品零件热处理最终状态应达到的技术指标。
2)热处理技术要求可能用已标准化的符号、代号注明,也可以用文字说明,文字说明*般写在图面右下角的标题栏上方,与其他工艺要求写在*起。 能在图形上标注的,尽量避免用文字说明。
3)技术要求标注必须简明、准确、完整、合理。如果技术内容要求较多,且另有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除标注主要内容外,可写明按某标准某技术规范执行。
4)技术要求的指标值,*般采用范围表示法标出上、下限,如60-65hrc;dc=0.8-1.2。也可用偏差表示法以技术要求的下限名义值下偏差零加上上偏差表示,如60+50hrc;dc=0.8+0.40。特殊情况下也可只标注下限值或上限值,如不小于50hrc,不大于229hrs。布氏法也有用对印痕直径的大小要求来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