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区别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区别如下:
1.两者支付条件不同。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2.两者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主观过错不同。经济补偿不考虑主观过错,而赔偿金是强调过错责任的;
4.单向或双向不同。经济补偿是单向的,而赔偿金是双向的,既有企业向员工赔偿,也有员工向企业赔偿;
5.法律性质不同。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的补偿,而赔偿金是对过错方的惩罚。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二、劳动经济补偿金的种类
按发生原因划分,经济补偿金的类型支付可分为以下七种:
1.单位解约型经济补偿金。
2.员工解约型经济补偿金。
3.协商解约型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终止型经济补偿金。
5.额外补偿型经济补偿金。
6.竞业限制型经济补偿金。
7.克扣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
三、员工经济补偿金有没上限
对于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是有上限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