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在进行一些事故司法鉴定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受害者的伤残实际情况来进行司法鉴定,在鉴定的时候,是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些所需要的材料,那么有那些程序?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事故司法鉴定要走什么程序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事故司法鉴定要走什么程序
1、治疗终结后选择合适的司法鉴定所,建议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或者委托法院申请鉴定;
2、伤者本人携带病历资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身份证、ct片等材料前往司法鉴定所;
3、由专业的司法鉴定人员对伤者伤情等情况作出评估;
4、鉴定所出具鉴定报告。
二、伤残鉴定通常有以下两种委托方式
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这种情况下伤残鉴定结论很难被推翻,如果对受害者一方不利,则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具体来说,对因损伤造成神经功能障碍、颅脑损伤后遗留智能损害等一般应在伤后6个月后鉴定;对因损伤造成影响容貌、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和对组织器官损伤、骨折致功能障碍,应在伤后4-6个月后鉴定。另外,伤者应尽可能在上述规定时机(伤后4-6个月)尽快去做鉴定。有些病,恢复很快,迟了可能级别较低或没有级别。在接到伤残鉴定申请后30日内作出伤残鉴定书。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事故司法鉴定要走什么程序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我们是可以结合当事人的一些相关条件来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