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未遂怎么定罪
抢劫未遂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能和解吗
抢劫罪不能和解。如果双方当事人有民事纠纷的话,涉及到私权利方面,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和解的。抢劫罪是公诉案件,是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的。因此,犯了抢劫罪不能和解。
三、抢劫罪如何认定
抢劫罪的认定:
1.在主观方面出于故意;
2.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