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制止家庭暴力事件发生
防止家庭暴力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反家庭暴力意识;
2.开展培训工作。妇联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3.健全心理咨询、家庭关系等指导工作;
4.组织调解工作。对于家庭纠纷,开展人民调解,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二、什么是家庭暴力?
在法律上,家庭暴力是指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积极的身体打击和消极的精神虐待,如随意致伤受害人,使受害人挨冻受饿,有病不给治疗,不准受害人回家等等。家庭暴力具有以下特征:
1.发生于家庭内部,较一般的虐待行为有更大的危害性、隐蔽性,从主体来看,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具有特定的亲属关系。施暴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受害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这些受害者(大多为妇女、儿童或老人)往往缺乏独立的生活能力和自卫能力,同时,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所以,长期对暴力行为采取哭泣、忍让或沉默态度,从而导致施暴者有恃无恐,气焰更为嚣张。
2.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受害者的人身权,例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性权利等。
3.施暴者在主张上出于故意的,而且,施暴行为在时间上具有一定连续性的。
三、家庭暴力被报警如何处理
家暴报警后,警方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处理,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会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2.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会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