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合同需注意哪些事项?
订立合同需注意的事项如下: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合同的形式,如果法律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的,必须书面订立;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尽协助、通知义务;
5.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1.当事人就合同具体的内容协商一致;
2.拟定书面合同;
3.经合同当事人审核无异议的,双方均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即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订立合同的意义是什么
合同的意义在于双方处于信任或不信任的状态,因为签订合同有法律依赖,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在合作履行过程中,有法律可循,有证据可寻,使所有商业合作伙伴都能规范承诺和合作履行过程,使合作结果完美合法化,在和谐社会和谐治安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也是社会发展和法治社会的重要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