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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就要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就要给付相应的抚养费。其中,另一方还会孩子享有探视的权利。那么您知道探视权被告不出庭怎么办?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探视权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探视权被告不出庭法院会通过传票的方式强制性的传唤,如果说仍然不到庭的情况之下,可以缺席审理。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权一方探望子女是一项基本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就探望权协商不一致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律进行判决。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离婚后探视权没空探视可以吗
可以的,具体由双方协商。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小孩探视权如何约定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那么协议中关于探视权的约定应注意以下几个情况
(一)探望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民法典》中规定,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由人民法院中止其探望权。但要注意,只是中止,在不利影响消除后父或母要求继续探望的,另一方是不能拒绝的。
(二)抚养协议中涉及放弃对子女探望权的约定是无效的。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而且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义务。因此,对于这种涉及到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的问题,协议当事人双方是无权任意约定和处置的。
(三)探望权的具体内容约定应明确点。在实务中,有许多协议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因此,在协议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时可以在这方面多些具体的内容。比如双方可以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即使父母双方离婚,也要用充足的关爱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探视权被告不出庭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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