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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在很多情况下,每个诉讼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都是不同的,那么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时间包括:
(一)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请求权,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
(二)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债的关系成立时起算,如果成立后承诺有履行期限的按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对待;
(三)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起算;
(四)原物返还请求权从租赁关系终止时起算,恢复原状请求权以物被损害时起算;
(五)以不作为义务为标的的债权,从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
(六)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的伤情,后经检验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二、有关诉讼时效计算规则
(一)起算:原则及几个具体问题
原则: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1、如果债权约定到期日的,诉讼时效从到期日起算。没有约定到期日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并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第一次主张时对方即明确表示不履行的,表示之日起计算。
2、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3、合同被撤销的,撤销之日起算
4、同一笔债务分次履行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二)时间长短:1年、2年、3年、4年、20年
普通诉讼时效——2年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排除产品缺陷损害和环境污染损害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指违约责任,而非产品质量法中的侵权责任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环境污染损害的诉讼时效——3年
产品缺陷损害的诉讼时效——(侵权)2年、10年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客观起算;不适用中止、中断;)
(三)中止:(暂停)
1、事由:不可抗力;其他事由(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
2、计算规则——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继续计算剩余时间)。
(四)中断:(重计)
1、事由:送交主张权利的文书,对方签字发送信件,数据电文金融机构从账户扣利息在国家、省级报刊刊登主张权利内容公告申请仲裁,行政申诉,申请人民委员会调解,信访,申请支付令,申请执行、申请破产做出分期、部分履行,提供担保、制定还款计划或承诺
2、效力——重新计算
连带之债的效力,由一人及于全体
三、交通事故中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一)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三)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根据案件的不同会有所差异,若有纠纷想要提起诉讼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超过一定时间期限后就会丧失诉讼胜诉权。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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