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样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是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员工依法向公司辞职;在公司有拖欠工资等行为时,员工依法单方面解约;或者公司依法裁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1.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的;
2.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足额、及时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在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考勤等相关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到员工个人权益的;
5.用人单位通过欺骗、威胁等方式,在员工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违规指挥或者要求员工冒险作业,已危及到员工人身安全的;
7.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不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单位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