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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自开创公司,往往很多人对于公司法是不了解的,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有限责任公司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由上文可知,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例如,公司的股东滥用自己股东的权力,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的利益,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高空坠物连带责任具体是什么
高空坠物连带责任具体是指在共同侵权的情况下,加害人除应承担侵权责任外,共同侵权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三、连带责任的客体是什么
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连带责任的客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人承担义务的对象。该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相比,其外延显得单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是指物、行为、智力成果和其他一些权益。作为民事法律关系最普遍的客体物又分为种类物和特定物。而连带责任的客体则只能是其中的种类物,这是由连带责任的性质所决定的。其一是,连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所以其客体必须是物。其二,由于所履行债务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因而这种客体在客观上是可分别承担的,而不应是特定的。特定物不能作为连带责任的客体,因其具有不可替代之特征,其他连带责任人无法承担连带责任。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需要开创公司的话我们是需要提前去了解清楚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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