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企业辞职会给什么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主动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用给予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标准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续签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具有法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离职补偿n+1是什么意思
n+1中的n指的是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谓的+1,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时,额外支付的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未提前通知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
三、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