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能否转让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不能转让。人身损害属于人身权利,是基于当事人的人身而享有的权利,除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享有人身侵权赔偿请求权,其他人是不具备的。因此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其时效的计算起点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人身损害可以用保险吗
人身损害可以用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侵权案件中人身侵权赔偿和保险理赔可以兼得。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得到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