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如何盖章
劳动合同盖章应当盖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劳动者想要盖私章的,需要经过公安机关公示。劳动合同签订或者变更,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在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签订或者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盖章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二、入职后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法律上明文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合同保存年限是多久
员工在职的,劳动合同应当一直保存。对于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其劳动合同应当至少再保存二年备查。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