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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材料要几份

一、工伤认定材料要几份
工伤认定材料一般要三份,具体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友情提示您,工伤认定书一般有正本三份,一份交给工伤职工本人,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一份劳动部门存档。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用人单位在1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1年之内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标准是如下: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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