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第一次的证据怎么调取
离婚官司第一次的证据可通过下列方式调取: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提交书面证据调取申请,且申请时间不得晚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天。然后,人民法院对申请依法进行审查,认为确有必要调取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且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离婚官司第一次的证据怎么调取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