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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

企业的资不抵债就是会带来破产的结果的,对于这个破产是有着两种情况的,破产可以进行相应的清算,也可以进行相应的破产重整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 “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3、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4、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5、债务人的职权大小不同。”
二、破产特征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2)存在多数债权人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3)债权人公平受偿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而按照“同质债权、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须依照法定顺序,按照同一比例,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三、破产宣告 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公司宣告破产的界定,是指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成立,被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宣告公司破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进行。
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
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的全部内容。破产的进行就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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