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2、诉讼时效法院不能主动适用,除斥期间不用当事人主张;3、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对方有抗辩权,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4、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