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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后多久做工伤认定

一、受伤后多久做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或者从业人员等无正当理由超出1年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
3.用人单位或者从业人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目前不受时效限制,今后国家或者本市对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职工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在招聘(面试)考核期间未办理入职手续受到的事故伤害;
5.职工打架斗殴引起的伤害;
6.上下班途中受到非交通事故的伤害;
7.其他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事故伤害。
向公司下达举证文书的意思其实就是通知了用人单位,在举证文书当中通知的时间之内都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的话,那等于公司这方面放弃了举证的机会,自然社保机构就会按照员工提供的现有证据进行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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