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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有区别吗

一、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有区别吗
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有区别,具体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
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
二、居间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包括:
1.居间人应当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
2.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自行负担。
三、居间合同有什么特征
居间合同的特征有: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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