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罪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医务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有重大业务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医疗事故罪追诉期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医疗事故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故其追诉时效的期限应为5年。
“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医疗事故罪属于结果犯,以实际结果的发生为犯罪的必要要件,所以其犯罪成立之日,应理解为犯罪结果发生之日。不能以医院最终确诊的时间作为结果发生之日,以此计算追诉时效期限的起点,原因明确之日同结果发生之日毕竟不是一个概念,此时仍应以事后查明的危害结果实际之日起算。
三、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后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后者对行为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