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些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犯罪人,是不可以申请假释的,首先就是比如故意杀人、强奸以及抢劫,还有绑架、防火以及爆炸,还包括了投放危险物品以及有组织性暴力犯罪等等,那么,根据刑法82条是什么?这个问题小编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
一、根据刑法82条是什么
《刑法》第82条内容如下:
《刑法》第八十二条是关于假释程序的规定。即对于假释,需要提交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并由法院通过合议庭的形式,对是否符合假释条件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七十九
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二、什么是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三、假释的对象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拘役、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为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同时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在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对累犯不得假释,是由于累犯属于受刑后又犯罪的、屡教不改型的犯罪人,其人身危险性较高,适用假释难以预防其再次犯罪。对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是考虑上述严重暴力性犯罪的罪行严重、犯罪人人身危险性高,适用假释难以起到预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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