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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之间有哪些区别,婚姻无效算离婚吗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之间有的区别在于违反婚姻有效要件的情形不同,申请人范围和申请时限不同以及有权处理的机关和效力不同。婚姻无效不算离婚,婚姻无效自始无效,具有溯及力,离婚是具有合法效力的解除,没有溯及力。
一、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之间有哪些区别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之间有以下区别:
1.违反婚姻有效要件的情形不同。
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这个实质要件,构成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胁迫结婚”。
无效婚姻则违反了其他构成婚姻的实质要件,无效婚姻有三种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2.申请人范围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只有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5.申请时限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必须在结婚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宣告无效。
对于可撤销婚姻,申请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对于无效婚姻,申请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4.效力不同。
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有效,撤销后则自始无效,申请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放弃行使撤销权的,该婚姻自始有效;无效婚姻经法院宣告后自始无效,但如果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该婚姻则从无效情形消失之日或缔结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二、婚姻无效算离婚吗
婚姻无效不算离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三、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的?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友情提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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