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执行人可以提执行异议的,只要在收到异议申请书的当天起十五天内是需要做出裁定的,如果对于裁定不服的情况下,是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
一、被申请执行人可以提执行异议吗
被申请执行人可以提执行异议的,被执行人是属于案件的当事人,符合执行异议提出的主体要求。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申请书之日起15天之内作出裁定,给予答复。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
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
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
第三,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提出异议,一般应由案外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书写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由书记员记录在案,但要说明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权利的理由,并提供必需的证据。
三、执行异议的法律后果
1.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不适格,可能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2.利害关系人不提交书面申请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3.提出书面异议的理由不符合法定事由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驳回异议的法律后果;
4.异议不是针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5.案外人请求对标的物解除犟制措施,提供的担保不充分或无效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驳回异议的法律后果;
6.案外人提供担保解除对标的物解除犟制措施存在错误的,可能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