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申请到工伤认定要多久时间
工伤申请到工伤认定一般在60日内。
正常情况下,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发生工伤后,由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工伤后,工伤职工和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以及所在单位都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待遇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什么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缴费大厅负责人签字盖章)
4.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另有用途请事先自行复印);
5.住院的提供住院证明、医疗证明书、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出院证明;门诊提供病历或疾病证明书复印件;门诊检查的需要提供各项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包括b超、x光、ct、核磁共震等);
6.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包括住院用及门诊);
7.批准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须提供《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
8.继续治疗的需提供《继续治疗确认书》原件;
9.旧伤复发的需提供《旧伤复发确认书》原件;
10.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11.证人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
12.参保单位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超过工伤事故发生时间30日的,须提交《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