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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正当防卫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正当防卫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二、正当防卫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三、正当防卫限度条件
1.“基本相适应说”认为,防卫行为同不法侵害行为,在性质、手段、强度和后果之间,要基本相适应,才能成立正当防卫。
2“必要说”,主张以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需的行为作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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