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撤销的标准
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的标准具体如下:双方尚未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变更。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的标准具体如下: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撤销的标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