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法院立案多久开庭
民间借贷法院立案具体开庭时间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但是民间借贷的审理时限一般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时限为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民间借贷起诉书怎样写
民间借贷起诉书的写法应该包括原告、被告、案由、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具状人的签字。其中诉讼请求的格式为依照法律判令被告人立即偿还原告人的借款本金多少万元以及利息,利息是计算到债务全部清偿的日期为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
3.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在出借方即贷款方所在地,由出借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