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强制执行如何查看进度查询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后,如何查询执行进度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可以与执行局具体办案法官沟通查询法院强制执行进度。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扩展资料: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
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三、法院强制执行流程
主要流程:
1.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由法院依职权调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要快,申请人就得尽量多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有财产可供执行是执行到位的前提。
2.在查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法官会根据可执行财产性质依法对该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责令被执行人在限期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处理该财产,包括:扣划存款、委托评估拍卖动产、不动产等。对财产的处理原则,一般是:容易变现的先处理。
3.对于拘留被执行人,一般是因为被执行人违反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但对被执行人的拘留,不影响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
4.关于被执行人被拘留后,被担保出来,应该是有第三人向法院提出执行担保。执行担保一般为财产担保,也不排除保证人担保。对于财产担保,如果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不履行,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如果是保证人担保的,法院可以裁定执行保证人的相应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