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1、被执行人并非应当执行死刑的罪犯的。2、罪犯犯罪时不满18岁的。3、判决可能有错误的。4、在执行前罪犯检举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5、罪犯正在怀孕的。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