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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处理交通事故要带什么证件?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随着车辆越来越多,道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那么去处理交通事故要带什么证件?处理交通事故是否必须调解?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去处理交通事故要带什么证件?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是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发生事故车辆的有效行驶证,事故当事驾驶员的有效驾驶证和事故车辆的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险单所有这些资料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最好把保险公司保单也带上,万无一失。
车辆是个人的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等)和发生事故车辆的有效行驶证,事故当事驾驶员的有效驾驶证和事故车辆的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险单,所有这些资料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最好把保险公司保单也带上,万无一失。
二、处理交通事故是否必须调解
以前,民警在交通事故中必须对双方进行调解,无论如何也要确定一个赔偿金的数额。而新法中,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调解不再是诉讼的前置条件。
根据“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有以下五种情况。
(一)是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其损害赔偿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只能调解一次,调解不成的或调解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是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调解的,公安机关也不进行调解,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是一些法规允许自行解决的交通事故,如有争议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是当事人对检验、鉴定或者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也不予调解,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警不会强制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
三、交通事故争议处理法律规定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不要慌张,要冷静处理。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去处理交通事故要带什么证件?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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