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的地点在哪里
通常的继承开始的地点主要是被继承人生前的最后住所地。如果被继承人的最后住所地与主要遗产所在地不一致,可以以被继承人的主要遗产所在地为继承开始的地点。确定继承开始的地点有利于在产生继承权纠纷时,更好确定管辖地的法院。继承开始的地点在哪里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