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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臭氧层 我们在行动

臭氧层是大气层的平流层中臭氧浓度高的层次,位于离地面20到25公里的高空大气平流层中。高空中的臭氧层与地面臭氧不同,它能够吸收太阳光中对生物有害的短波紫外线,保护生命体不受侵害。我国在保护臭氧层的行动中,一直不曾停下前进的步伐。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就将减少ods(消耗臭氧层物质)需求作为目标。1998年,中国达到ods消费峰值和排放峰值,为此,中国展开了大规模的减排行动。到2010年,我国完成了代ods生产和消费淘汰。现如今,中国利用hcfcs和hfcs替代淘汰了超过40万吨的氯氟烃、哈龙和四氯化碳等代ods。
2018年9月17日,*与联合国环境署在北京联合召开了“2018年中国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自1991年加入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我国已经累计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约28万吨,占发展中淘汰量一半以上。
近年来,我国也在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护臭氧层:成立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的监督力度;制定行业淘汰模式,先后在化工生产、家用制冷等31个行业、上千家企业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和替换。
2018年7月,中国*正式部署了全国范围的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行动。在此次行动中,相关部门将对相关企业,乃至行业开展地毯式检查,对违法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违法行为坚决保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绝不姑息。相关违法者视情节严重程度,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在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后,我国还积极组建了保护臭氧层*小组;制定《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总量控制和配额许可管理制度为核心,实现ods生产、使用和进出口管理等。事实证明,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保护臭氧层*。
除了层面的部署外,在保护臭氧层的工作中,地方*门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地方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落实替代淘汰ods的部门,监控替代淘汰成效的直接单位……在接下来的臭氧层保护工作中,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颁布地方性淘汰ods法律法规,鼓励*技术和材料在当地企业中的应用,对地方产品制定更高的环境标准来促进地方臭氧保护工作的开展。
地球环境问题加剧、气候变暖、极地动物生命受到威胁……都源于高空臭氧层的破坏。为积极响应政府对保护臭氧层的号召,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采取实际行动去减少使用对臭氧层有害物质。对于企业而言,更应该积极抵制ods物质,加大对新技术、环境友好型材料的使用。
(本文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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