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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抗器及消弧线圈试验项目及要求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试验项目及要求
一: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
1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2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3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 (tanδ) 及电容量;
4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5 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
6 绝缘油的试验;
7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8 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试验;
9 测量噪声;
10 测量箱壳的振动;
11 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
二:各类电抗器和消弧线圈试验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干式电抗器可按规程标准一条第1,2,4和8 款进行 试验;
2 油浸式电抗器可按规程标准一条第 1,2,4,5,6和8款规定进行试验,对 35kv 及以上电抗器应增加规程标准一条第3,7,9,10,11 款试验项目;
3 消弧线圈可按规程标准一条1,2,4,5 款进行试 验,对 35kv 及以上油浸式消弧线圈应增加规程标准一条3,7,8款试验项目。
三: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应在各分接的所有位置上进行;
2 实测值与出厂值的变化规律应一致;
3 三相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相互间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均值的 2%;
4 电抗器和消弧线圈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 2%;
5 对于立式布置的干式空芯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可不进行三相间的比较。
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五: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 tano')及电容量。
六: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额定电压在 110kv 以下的消弧线圈、干式或油浸式电抗器均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符合规程标准附录表 d. 0.1 的规定;
2 对分级绝缘的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按接地端或其末端绝缘的电压等级来进行。
七: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回件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规程标准第 8. o. 条的规定。
八: 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规程标准第 19. o. 条和第 19. o.的规定。
九: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应符合规程标准第 15 章的有关规定。
十:在额定电压下,对变电站及线路的并联电抗器连同线路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5次,每次间隔时间应为 5min ,应无异常现象。
十一:测量噪声应符合规程标准第 8. 0.17 条的规定。
十二:电压等级为 330kv 及以上的电抗器,在额定工况下测得的箱壳振动振幅双峰值不应大于 100μm
十三: 电压等级为 330kv 及以上的电抗器,应测量箱壳表面的
温度,温升不应大于 6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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