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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委托书公证流程

公证处委托书公证的流程有:准备材料;到公证处领号;填写申请表等步骤。需要带的材料是:.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与委托书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委托书文本等。
一、公证处委托书公证流程
公证处委托书公证有以下流程:
1.准备上述材料;
2.到公证处领号;
3.填写申请表;
4.等待叫号;
5.办理公证;
6.公证员现场核对信息;
7.核对完毕,到银行交费。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二、公证处委托书需要什么材料
委托书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授权他人以自已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委托书公证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与委托书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
3.委托书文本;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公证处办理委托书费用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以广东为例,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委托、声明、保证民事法律行为,收费标准为43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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