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如果超过一定标准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