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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如何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买房时都会选择用公积金办理贷款,一般贷款会涉及到很多费用,那么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如何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如何规定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为:
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契税:房款总额×1.5%;
抵押登记费:贷款额×1.5%;最多不超过200元;
工本费:a,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
b,其他为: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
注: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
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
维修基金:建筑面积×40元/平米
测量费:建筑面积×0.19元/平米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三、公积金贷款要手续费吗
公积金贷款需要前期的评估手续费。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如何规定的相关知识,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要缴纳的费用标准可以去当地进行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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