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一般是当事人之间发生借贷关系时签订的借款凭证,借款人在还款的时候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条,而在生活中,也许会出现借条丢失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去补写借条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借条丢失怎么补写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借条丢失怎么补写
如果必须要补写借据的话,在给乙补写借据时注明x年x月x日的借据、金额数量,乙以丢失,今日甲补写借据给乙,同时让乙写一份自己在x年x月x日收到的甲的借据丢失,今由甲补写一份借据,x年x月x日收到的甲的原丢失的借据无效,借款以今天的为准。最好有第三方在补写的借上签字(以作见证人)。
二、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效力那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规范的借条和欠条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只是两者的用途、诉讼时效有一定的区别,借条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条后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欠条的诉讼时效也是2年,已标注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标注的清偿日期之日起算,没有标注清偿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三、借条丢失怎么办
首先要及时做好证据的补救工作。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7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上述证据的证明效力是由强到弱排列的。因此,证据补救工作应从证明力较强的证据开始着手。首先应要求对方订立书面还款计划或还款协议,载明何时、何地、欠款数额、计划还款的次数及协议人签字等事项,这种书面证据是直接证据材料,证明效力最大。
其次,要取得证人证言或调查笔录。
债务纠纷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业务发生时的在场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除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也可以由证人出具书面证言材料。另外,您还可以通过委托律师的办法,由代理律师出面与债务人接触,在债务人尚未察觉的情况下,将欠款的前后过程制作成调查笔录或询问笔录。这种证据可作为间接证据使用,证明力较前者弱。
最后,要获取视听资料
因此,可以通过电话录音、谈话录像等多种方法,在与债务人的交流中,将借款时间、地点、数额等关键语言巧妙地掺进谈话内容。取得视听资料后,假如起诉到法庭后,可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欠条对当事人举证证明有着重要作用,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借条丢失怎么补写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