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解除有哪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解除有以下两种情形: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规定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有什么区别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是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
3.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友情提醒,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而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在法律上均未作出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