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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遗产进行继承时,很多时候当事人都会选择放弃自己的继承权,是需要进行公证的,那么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
放弃继承权最重要的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继承人必须到场。继承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与被继承人具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继承人涉及多人的,可以共同到场作公证,也可以分别到场单独做公证。
二、能否异地办理放弃继承公证
(一)如果继承人之间对继承达成共识,即便继承人在外地,也可以在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
(二)人在国外的,如果是中国公民,可以去最近的中国使领馆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
(三)如果是外国公民,可以在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后,再将公证书拿到最近的中国使领馆进行翻译、认证就可以在国内使用了。
三、自愿放弃遗产公证指的是什么
自愿放弃遗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证明继承人放弃其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我国法律一方面保护公民的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是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公民申请办理放弃遗产公证,应当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而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办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并且注意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二)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其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的确享有继承权就可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的相关知识,放弃继承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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