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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解散的程序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小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多,但许多经营不善的企业最终走上了解散的道路。那么关于这个解散程序是怎么样的大家又有多少了解呢?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公司法定解散的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司法定解散的程序
(一)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或政府责令解散,或人民法院根据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的申请决定予以解散。股东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解散,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解散方案。
(三)公司解散,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清算。
二、有限公司的清算
(一)清算原因。公司因上述解散原因中的1、2、4或5解散,应当清算;因公司分立或者合并解散不需要清算。股东会决议解散的,股东会应对公司清算作出决议。
(二)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三)清算组组成。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司解散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七)注销登记。
四、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的转变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的解散程序需要经过三个步骤:股东会作出解散会议、董事会制定解散方案、最后公司解散并依法办理公司清算。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司法定解散的程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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