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进入公司后,一般会有一段长短不一的试用期。试用期的待遇和正式入职后是会有一定差别的。那么您知道试用期内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多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多少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确定工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二、试用期工资如何计算
试用期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最低标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任意压低员工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员工工资标准确定了两条原则:(一)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我国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领取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践中,会出现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的情况,由于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尽相同,应当适用哪一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直接关系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二)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上述两个条件,用人单位只要满足其一即可,即试用期工资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但是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者试用期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但是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都是可以的。
三、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
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确的话,按照集体合同进行计算,没有集体合同的,按照同工同酬。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要么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要么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试用期内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多少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