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 3203-2015 调味生鱼干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生鱼干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鱼类为原料,经去头、去内脏、剖片(或不剖片)、漂洗、调味、烘干等工序制成的非即食调味鱼干产品。
要求
原辅材料
原料鱼
品质应符合 gb/t 18108、gb/t 18109 的规定,污染物指标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兽药残留应符合*公告第235号的规定。
食用盐
符合 gb 5461 的规定。
白砂糖
符合 gb 317 的规定。
味精
符合 gb/t 8967 的规定。
香辛料
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
生产用水
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
加工中使用的添加剂品种及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其他辅料
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及有关规定。
加工要求
生产人员、环境、车间及设施、生产设备及卫生控制程序应符合 gb/t 27304 的规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安全指标
污染物指标
指标
按照原料鱼脱水率折算成鲜品后,污染物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兽药残留指标
以养殖鱼为原料的产品按照原料鱼脱水率折算成鲜品后,兽药残留应符合*公告第235号的规定。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
试验方法
盐分
将样品剪切成细颗粒状,按照 sc/t 3011 的规定执行。
sc/t 3011-2001 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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