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撤销条件是遗嘱人自身发生了变化,继承人没有对遗嘱人尽到法定义务,涉及到的不动产发生了变化,遗嘱的内容引起了继承人的纠纷。遗嘱失效的情形有遗嘱人再此之后又立了新遗嘱,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情形都是失效的。
一、遗嘱作废条件是什么
遗嘱作废条件是
1.遗嘱人自身情况发生变化,如因经济状况窘迫、疾病等原因而将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含动产和不动产)部分或全部、出售、处分,因而遗嘱中所涉及的标的物已减少或消失,当事人要求撤销或变更遗嘱。
2.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发生变化,如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继承人对遗嘱人未尽法定义务,甚至有虐待、遗弃行为等情况出现,遗嘱人要求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3.遗嘱中所涉及的不动产被拆迁,或因不可抗力而毁损、灭失等情况发生,遗嘱人要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4.当事人认为遗嘱内容有可能引起继承人发生纠纷或有违社会公德等情况而要求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遗嘱失效的情形
遗嘱失效的情形主要为:
1.遗嘱人再此之后又立了新遗嘱;
2.遗嘱被撤销;
3.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中处分的不是被继承人的财产;
5.遗嘱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遗嘱内容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
小编提醒您,遗嘱的失效是需要满足条件的。
三、遗嘱如何进行撤销
遗嘱撤销是指遗嘱人以意思表示或其他行为对原来所立的遗嘱予以废止,使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在将来也不因遗嘱人的死亡而生效的行为。遗嘱的撤销同设立遗嘱一样是遗嘱人的自由,可以单方面进行,也可在生存期间的任何时间和地点进行。遗嘱撤销的方式其方式和程序一般应当同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相适应。也可以立新遗嘱的方式使原遗嘱丧失法律效力。遗嘱人的行为与遗嘱相抵触时,其抵触行为视为对原遗嘱的撤销;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时,则推定为对原遗嘱的撤销。
遗嘱的设立和撤销、变更均需要在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下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