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离婚在我国现行诉讼法制度中不存在反诉的问题,在离婚诉讼程序中,只能提出反驳,即现行法律允许被告提交答辩状来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反驳。因此在诉讼离婚中,双方可以搜集证据证明双方是否尽到了相应的义务,是否有应当赔偿的情形等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一、被起诉离婚如何反诉
所谓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根据目前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设计,离婚案件中不存在反诉这一项制度,而只能提出反驳,即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换句话说,离婚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提交答辩状以及相应的证据进行抗辩和举证,但是不能提起反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未来不需要设立反诉制度。部分学者认为,在离婚诉讼中,原告提出了离婚的请求,同样地被告也可以提起反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婚姻法基本原则中的夫妻平等原则。
二、被起诉离婚要两个人到场吗
一般规定是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庭,但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
诉讼离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原则上是这样的,毕竟夫妻之间的事情,也只有当事人才说的清楚。但要是出现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消失的情况,此时即使法院最终做出了离婚判决,也不是一定要对方实际出庭。此时,被告不出庭的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三、起诉离婚被告怎么答辩
起诉离婚被告应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离婚答辩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首先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和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正文。主要是写明答辩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尾部。写明答辩状所呈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在答辩状右下方由答辩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注明附件内容,包括答辩状附件、物证、书证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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