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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的短信证据如何使用

离婚案件中的短信证据如何使用
对于离婚案件中的短信证据,当事人应当将其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将原件提供给法院,法院会当庭制作笔录。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打印的方式提供短信证据的复印件,但是原件的证明力是最强的,最好提供原件。在诉讼中,短信证据一般还需要当庭举证质证。离婚案件中的短信证据如何使用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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