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是工厂.矿.港.库.货场.商店等一般起重设备之一,是提高劳动效率、改善劳动条件的必要机械。电葫芦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如下:
1.电动葫芦要由专人操作,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新安装或拆装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要对空车进行几次试车试验,但在安装完成之前,切忌先通电试转。
3.在正常使用之前,将其额定载荷的125,从地面起起100毫米左右,进行10分钟的静载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4.起动前仔细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5.不得超重、超吊,起吊时,手不能握住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6.起吊物品不允许超重或在吊物下站的人员。包扎应牢固,在物品的棱角决口处,应有衬垫保护。
7.起吊物上不允许乘员,也不得使用电动葫芦作为升降机的升降机。
8.将葫芦移至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9.用拖电线电器开关起动,绝缘要良好,按正确的按钮,注意站姿。
10.当轨道拐弯附近或接近轨道终点时,单轨电动葫芦减速运行。
11.使用时,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使用,以及超过额定负载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
12.在安装调试和维修时,要严格检查限制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上升到较高位置时,吊钩壳与卷筒壳之间的距离大于50mm。在吊钩下降到下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的钢丝绳安全圈,安全圈在2圈以上。
13.在使用电动葫芦时,有足够的润滑剂,并保持润滑,不得有杂质和灰尘。
14.10-20吨电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行后,可能会发生自动断电,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将电机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后再继续工作。
15.电动葫芦停止工作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防止两件产生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