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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如何判决

一、非法拘禁如何判决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的判刑如下: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会判刑吗
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那么才会对行为人判刑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试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公安机关受理的一般人员非法拘禁案,参照适用上述标准。
三、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1.客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2.客体要件。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3.主体要件。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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