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都是要进行申报的,破产财产的申报可以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可以对破产财产的清偿程序最大限度的进行规范,减少违法行为。而且对于破产的债权,还要看有无担保。那么,破产债权申报有无担保?现在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破产债权申报有无担保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二)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三)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四)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
(五)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六)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二、个人申请破产保护的法律规定
法案规定,申请人在债台高筑,比如有高额的医疗单需支付、失业、或欠下高额的信用卡债务时,可以根据该法的第7章和13章。第7章规定申请人可以用他们部分的财产来支付部分的债务,从而抵消全部的债务。
按照新的法案,申请人申请破产前必须从一个称为“经许可的预算与信用咨询非盈利代理机构”获得一份证书,说明此机构为申请人提供了些什么服务,设计了怎样的债务偿付计划。提交时必须把上述证书一起递交上去。
新法案为以往相对较为宽松的破产法第7章设置了障碍。如果破产法庭发现根据破产法第7章申请破产的申请人将来有能力向他们的债权人支付所欠的债务,法庭就不准许申请人继续按第7章申请破产。根据新的法案,如果收入在全国的中等收入之上(一般根据过去6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来算),并且至少有100美元来支付日常的必要开支如吃、住、最低限度的穿、个人保健和娱乐等,必须根据破产法的第13章来申请破产。
三、财产保全的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破产债权申报有无担保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