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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最低年龄

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年龄,且不得违背相关的法律规定,否则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那么,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最低年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最低年龄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年满16周岁,男不超过60,女不超过50(管理岗位不超过55)为劳动适龄年龄。
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有哪些
目前,绝大多数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法定条款比较多,而约定条款签订的质量有待于提高。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属于约定条款的事项主要有:试用期,商业秘密、竞争避止条款,企业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双方认为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约定条款只要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则与法定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约定试用期应注意什么
目前,许多用人单位是先签订试用期合同,经试用合格后再签正式劳动合同,此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是,试用期的时间与劳动合同期限应相匹配,其基本要求是“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并非可随意约定。倘若两者时间不匹配。发生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就可能引发劳动争议与经济补偿责任。所以,劳动者试用期内被解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另外,“试用期”仅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三、用人单位招用内退职工也应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李某原在潍坊市一家机械公司工作,2008年年底从单位内退,2009年5月起到一家汽车制造公司从事技术工作。公司一直没有与李某订立劳动合同,李某感觉公司不签合同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多次向公司交涉要求订立劳动合同,但始终未果。今年10月,李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机械公司支付2009年6月至2010年4月的未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6500元。仲裁庭审中,机械公司提出李某系内退职工,双方之间是雇佣关系,公司没有义务与李某订立劳动合同。仲裁委审理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8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李某作为内退职工由原单位为其按月发放工资,但并没有办理正式的退休手续,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李某仍然是劳动法意义上的适格劳动者。因此,机械公司与李某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而非雇佣关系。经多次调解无效,仲裁委裁决机械公司支付李某未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6500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最低年龄的相关知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年满16周岁,男不超过60,女不超过50(管理岗位不超过55)为劳动适龄年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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