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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头国家规定

商铺门头国家规定
商铺门头国家规定:商铺招牌应在商铺内或自己门面外墙悬挂、张贴,占用楼宇走道、墙面、天台做广告的需向管理处申请,在不影响消防、安全及小区环境美观的前提下由管理处给予批准,按照户外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商铺门头国家规定的法律依据
《广告法》第六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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